取岩土水样及原位试验.doc
岩土取样 1、土试样质量应根据试验目的按表 7.20 分为四个等级。 表 7.20 土试样质量等级 级 别 扰 动 程 度 试 验 内 容 I II III IV 不扰动 轻微扰动 显著扰动 完全扰动 土类定名、含水量、密度、强度试验、固结试验 土类定名、含水量、密度 土类定名、含水量 土类定名 注:1 不扰动是指原位应力状态虽已改变,但土的结构、密度和含水量变化很小, 能满足室内 试验 各项要求。 2 除Ⅰ级工程外,在工程技术要求允许的情况下可用 II 级土试样进行强度和固结试验,但宜先 对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作抽样鉴定,判定用于试验的适宜性,并结合地区经验使用试验成果。 2、取样工具和方法可按表 7.21 选择。 表 7.21 不同等级土试样的取样工具和方法 适 用 土 类 粘 性 土 砂 土 土 试 样 质 量 等 级 取样工具和方法 流 塑 软 塑 可 塑 硬 塑 坚 硬 粉 土 粉砂 细砂 中砂 粗砂 砾砂、 碎石土 、 软岩 固定活塞 水 压 固 定 活 塞 ++ ++ ++ ++ + + - - - - + + + + - - - - - - - -薄 壁 取 土 器 自由活塞 敞 口 - + + + ++ + - - - - + + + + - - - - - - - - 回转 取 土 器 单 动 三 重 管 双 动 三 重 管 - - + - ++ - ++ + + ++ ++ - ++ - ++ - - ++ - ++ - + I 探井(槽)中 刻取块状土样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薄壁 取 土 器 水 压 固 定 活 塞 自由活塞 敞 口 ++ + ++ ++ ++ ++ + ++ ++ - - - - - - + + + + + +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回转 取 土 器 单 动 三 重 管 双 动 三 重 管 - - + - ++ - ++ + + ++ ++ - ++ - ++ - - ++ - ++ - ++ II 厚壁敞口取土器 + ++ ++ ++ ++ + + + + + - Ⅲ 厚壁敞口取土器 标准贯入器 螺纹钻头 岩芯钻头 +++ +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+ + ++ ++ ++ - + ++ ++ - + ++ ++ - + + ++ - + - - - + IV 标准贯入器 螺纹钻头 岩芯钻头 +++ +++ ++ ++ ++ +++ +++ ++ ++ ++ ++ ++ ++ +++ ++ ++ - ++ ++ - ++ ++ - ++ ++ - ++ - - ++ 注:1 ++:适用; +:部分适用; -:不适用。 2 采取砂土试样应有防止试样失落的补充措施。 3 有经验时,可用束节式取土器代替薄壁取土器。 3、取土器的技术规格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录 F 执行。 4、在钻孔中采取粉砂、细砂、粗砂、砾砂的 I、II 级砂样,应采用原状取 砂器,并应按相应的现行标准执行。 5、在钻孔中采取 I、II 级土试样时,应满足下列要求: (1)在软土、砂土中宜采用泥浆护壁;如使用套管,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 或稍高于地下水位,取样位置应低于套管底三倍孔径的距离; (2)采用冲洗、冲击、振动等方式钻进时,应在预计取样位置 1m 以上改 用回转钻进; (3)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,清除扰动土,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 取土器废土段长度(活塞取土器除外); (4)采取土试样宜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; (5)具体操作方法应按现行标准《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》 (JGJ89)执行。 6、I、II、III 级土试样应妥善密封,防止湿度变化,严防曝晒或冰冻。 在运输中应避免振动,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。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 土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。 7、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或在探井、探槽、竖井和平洞中刻取。采 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块加工的要求。在特殊情况下,试样形状、尺寸和方向 由岩体力学试验设计确定。 水取样 1、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 (1)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; (2)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 12 章的规定; (3)水试样应及时试验,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 72 小时,稍受污染的水 不宜超过 48 小时,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 12 小时。 2、地下水样的采取应注意下列几点: (1)一组两件,一件加大理石粉,另一件不加大理石粉; (2)简分析水样取 100ml,分析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水样取 500ml,并加大 理石粉 2~3g,去分析水样取 300ml; (3)取水容器要洗净,取样前应用水试样的水对水样瓶反复冲洗三次; (4)采取水样时应将水样瓶沉入水中预定深度缓慢将水注入瓶中,严防杂 物混入,水面与瓶塞间要留 1cm 左右的空隙; (5)水样采取后要立即封好瓶口,贴好水样标签,及时送化(试)验室。 3、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方法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录 E 的规定。 4、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: (1)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; (2)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; (3)对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,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 层隔开。 5、稳定水位是指钻探时的水位经过一定时间恢复到天然状态后的水位。 6、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、探井或测压管内直接量测,稳定水位的 间隔时间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,对砂土和碎石土不得少于 0.5h,对粉土和粘性 土不得少于 8h,并宜在勘察结束后统一量测稳定水位。量测读数至厘米,精度 不得低于±2cm。 7、当需要编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或工期较长时,在工程结束后宜统一量测 依次稳定水位。 8、采用泥浆钻进时,为了避免孔内泥浆的影响,需将测水管打入含水层 20cM 方能准确测得地下水位。 9、测定地下水流向可用几何法,量测点不应少于呈三角形分布的 3 个测孔 (井) 。测点间距按岩土的渗透性、水力梯度和地形坡度确定,宜为 50~100m。应同时量测各孔(井)内水位,确定地下水的流向。 地下水流速的测定可采用指示剂法或充电法。 原位试验 大重度试验 5.3.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现场测定粗粒土的密度。 5.3.2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,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储水筒:直径应均匀,并附有刻度及出水管。 2 台秤:称量 50kg,最小分度值 10g。 5.3.3 灌水法试验,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 1 根据试样最大粒径,确定试坑尺寸见表 5.3.3 2 将选定试验处的试坑地面整平,除去表面松散的土层。 3 按确定的试坑直径划出坑口轮廓线,在轮廓线内下挖至要求深度,边挖 边将坑内的试样装入盛土容器内,称试样质量,准确到 10g,并应测定试样的 含水率。 4 试坑挖好后,放上相应尺寸的套环,用水准尺找平,将大于试坑容积的 塑料薄膜袋平铺于坑内,翻过套环压住薄膜四周。 5 记录储水简内初始水位高度,拧开储水筒出水管开关,将水缓慢注入塑 料薄膜袋中。当袋内水面接近套环边缘时,将水流调小,直至袋内水面与套环 边缘齐平时关闭出水管,持续 3~5min,记录储水筒内水位高度。当袋内出现 水面下降时,应另取塑料薄膜袋重做试验。 5.3.4 试坑的体积,应按下式计算: 5.3.5 试样的密度,应按下式计算: 5.3.6 灌水法试验的记录格式见表 D-4。 送样规定 土样送达试验单位,必须附送样单及试验委托书或其他有关资料。送样单 应有原始记录和编号。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,试坑或钻孔编号、高程、取土深 度、取样日期。如原状土应有地下水位高程、土样现场鉴别和描述及定义、取 土方法等。试验委托书应包括工程名称、工程项目、试验目的、试验项目、试 验方法及要求。 例如原状土进行力学性试验时,试样是在天然含水率状态下还是饱和状态 下进行;剪切试验的仪器(三轴或直剪) ;剪切试验方法(快剪、固快,不固结 不排水,固结不排水等) ;剪切和固结的最大荷重;渗透试验是垂直还是水平方 向,求哪一级荷重或某一个干密度(孔隙比)下的固结系数或湿陷渗透系数; 黄土压缩试验须提出设计荷重。扰动土样的力学性试验要提出初步设计干密度 和施工现场可能达到的平均含水率等。